三亚李华杰、廖汉文2名毒枭昨日被执行死刑

三亚李华杰、廖汉文2名毒枭昨日被执行死刑

原标题:三亚公开宣判一批毒品案件 2名毒枭昨日被执行死刑

11月25日上午,在省高院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三亚市两级法院对一批毒品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依法判处涉毒犯罪6案6人,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将犯贩卖毒品罪的罪犯李华杰,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的罪犯廖汉文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两毒贩被执行死刑

经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华杰(男,汉族,1976年12月22日出生)为牟取暴利,从广东省购进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含甲基苯丙胺、氯胺酮、MDMA等成分的液体(俗称“神仙水”),运至海南贩卖。

被告人廖汉文(男,汉族,1970年4月18日出生),2014年3月23日凌晨,公安人员抓获廖汉文,当场从其身上背包内缴获毒品氯胺酮9760克、甲基苯丙胺1010克、甲基苯丙胺片剂131.4克。随后在廖汉文租住房屋内查获大量毒品及枪支1支、子弹2发。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一审判决李华杰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廖汉文犯贩卖、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后,被告人李华杰、廖汉文不服,分别提出上诉。案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分别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分别裁定核准判处李华杰、廖汉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罪犯李华杰、廖汉文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4涉毒人员被判刑

在上述案件宣判之前,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被告人刘某运输、贩卖含MDMA等成分的液体20ml,贩卖含MDMA等成分的液体毒品510.1743克,氯胺酮33.4366克,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000元。

三亚城郊法院对被告人范某东、陈某青、许某永涉嫌贩卖毒品罪的3宗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分别判处3名被告人十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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