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号胶囊毒品

新型毒品0号胶囊

新型毒品0号胶囊

新型毒品0号胶囊

3.“0号胶囊”

2013年9月8日,年仅21岁的小军,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死亡证明显示,小军死于心功能衰竭。小军生前患有心脏疾病,在送其就医的朋友看来,或许是值班医生在小军肛门内发现的那粒淡黄色胶囊导致了小军的死亡。在男性同性恋者(以下简称“男同”)群体中,这种胶囊被称做“0号胶囊”。

“圈子里普遍在用”

“我们是情侣。”小军的男友告诉记者。在两人的关系中,小军扮演女性角色,这一角色在男同中,被称作“0”,该胶囊主要是女性角色的男同在使用,故得名“0号胶囊”。

在中国疾控中心性艾中心预防干预室副主任徐杰看来,“0号胶囊”的危害不仅在于其会对人体机能造成伤害,更重要的是,使用后出现的亢奋及幻听、幻视等现象,会使安全套使用率在男男性行为中大大降低,从而为性病艾滋病的传播提供了土壤。

“心跳加快,感觉整个人十分亢奋,会出现幻觉,别说用安全套了,和谁发生的关系有时都不清楚。”一名使用过“0号胶囊”的男同告诉记者。

“让人更为忧虑的是,这种胶囊往往在群交中使用,从而导致艾滋病传播的几率大大增加。”徐杰说,“我们近期所做的调查显示,男同中坚持使用安全套的比例不到40%,而‘0号胶囊’的使用,是造成使用安全套比例低的原因之一。”

“大家都在用。”一位男同说,在他看来,“这十分正常”。记者在采访其他多个一二线城市的男同组织负责人时,从他们口中得到了同样的说法:“圈子里普遍在用。”

网售泛滥 健康隐患令人忧

记者了解到,购买“0号胶囊”主要有两个渠道:网络和浴池。

登录某知名购物网站后,只需在“搜索栏”中输入数字0,“0号胶囊”几个字便会自动出现在关键词中,而出售此类产品的卖家有近600个,地点遍及北京、上海、广州、杭州等一二线城市。

记者在销售量排名前10的卖家中随机选择了一家位于浙江省杭州市的商铺。信息显示,该店铺近30天内已成功出售665件“0号胶囊”。店家称,所售产品是德国DSG原装,如果买的多,价格可从优,并表示线下有实体店可供参观。但当记者问及此类产品的主要成分及售卖是否违法时,对方回答:“产品说明上写得十分清楚,大家都在卖,没人管。”

随后,记者在其店铺页面上看到了对该产品主要成分的介绍:“DSG科学组方中,包含了蜂胶提取物、蛇床子油、紫草籽油、大豆异黄酮、胚胎细胞水化因子等10多种纯天然植物萃取精华。”

单从产品介绍看,“0号胶囊”似乎属于普通保健品,但其产品作用机理的介绍则显得较为露骨。“排毒清理,改善肛肠环境,杀灭有害菌,排除因感染、肠道疾病引起的肛门干涩、无分泌、性交疼痛等因素。营养和刺激肛门感触细胞,加速血液循环,加快各器官对于‘性刺激’感觉的传导速度,用药后更亢奋、更敏感。”

在4000余条“买家留言”中,很多匿名买家道出了隐情。

一位买家称:“昨晚用后头晕目眩,眼睛还出现了短暂失明,大家千万要慎用啊!”

另一位则表示:“昨晚用了下,真心恐怖,无法形容,出的汗把衣服、被子全部湿透了,整个人都脱水了,看到的所有东西都放慢了速度,人都一卡一卡的,出现很多幻觉,今天称体重,瘦了一两斤,再也不尝试了。”

而部分买家则直接表示:“这就是毒品,大家要慎用啊!”

“0号胶囊”的另一个销售渠道,是男同浴池。“男同间的高危性行为多发生在这里,因此,这也是‘0号胶囊’的一个重要销售渠道。”一位男同组织负责人介绍,“购买后,往往直接就在浴池内使用。”

在某一线城市的男同浴池,记者看到,门口赫然张贴着“出售0号胶囊”的大字广告。

“你要第几代?”记者以买家身份进入店内时,店家问道。

“还分几代?一共有几代?”

见记者有些迷惑不解,店家笑着说:“是第一次用吧?那就用4代吧,安全些,劲儿也没那么大。”

离开时,卖家还叮嘱:“开始先少用点儿,不然身体吃不消。”但对于其中的主要成分,店家先表示“跟溜冰(吸食冰毒)差不多”,随后改口称“跟伟哥一样,保健品”,同时用警惕的眼神看看记者,问道:“你问这干吗?”

监管空白须尽快填补

这种“0号胶囊”到底是什么?

“很可能是一种毒品。”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男同告诉记者。他曾专门就男同中使用的各类“药物”进行过研究。他介绍,“0号胶囊”是近两年才传入我国的,最早在广东沿海地区,近一年才逐步渗透到北方城市。

“据说其成分主要是安非他命的衍生物,是冰毒提取过程中产生的残渣,会让人产生幻觉,属于毒品。”他压低声音说,这种东西使用后会让人产生较强的性冲动,同时使血压出现大幅波动,增大心脏负担。

记者随后查阅相关资料发现,我国权威机构目前尚未对该类产品的成分进行明确鉴定,也没有相关部门就此进行过说明。

相关专家表示,如果确属毒品,那么政府必须进行严管。此外,即便属于普通药品,根据我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相关规定,网站也是不允许销售的。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填补监管空白,对网售药品等违法行为加大管理处罚力度。

分享到QQ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Warning: Use of undefined constant PRC - assumed 'PRC' (this will throw an Error in a future version of PHP) in /home/brucelee/www/crimedrug/wp-content/themes/diyi/comments.php on line 17

0 条评论

发表我的观点

取消

  • 昵称 *
  • 邮箱 *
  • 网址
My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