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毒贩

西安市贩卖毒品毒贩体内藏毒56包

西安市贩卖毒品毒贩体内藏毒56包

刘平律师 刘平律师 发布时间 0 |

西安市贩卖毒品毒贩体内藏毒56包 核心提示:西安市公安局航天分局刑侦大队办案民警介绍,12月13日12时许,办案民警发现,该局案件侦办中的一名嫌疑人在碑林区钟楼小区附近贩卖毒品。当日下午4时许,民警在竹笆市一家快捷酒店216房间将嫌疑人贾某抓获。知道贩毒违法,但一男子还是铤而走险,在体内藏毒56包,当他正在快捷酒店“排毒”时,被民警抓获。   西安市公安局航天分局刑侦大队办案民警介绍,12月13日12时许,办案民警发现,该局案件侦办中的一名嫌疑人在碑林区钟楼小区附近贩卖毒品。当日下午4时许,民警在竹笆市一家快捷酒店216房间将嫌疑人贾某抓获,当时缴获毒品45个(条状物,用塑料包裹),经现场询问得知:嫌疑人贾某是以体内藏毒的方式帮他人运输海洛因,此次他一共吞食56包毒品,重量约350克,在被抓前已自行排出45包。   据民警介绍,就在抓获贾某的间隙,上线老板电话安排贾某在竹笆市路口将一部分毒品交给一个买毒品的人(交易双方并不认识),当晚6时许,民警在竹笆市南段一超市门口将前来买毒品的张某抓获,在其身上缴获毒资20000元,经讯问,张某对其购买毒品一事供认不讳。   目前,嫌疑人贾某和张某已被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毒品的危害 一、对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   毒品能直接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导致惊厥、震颤麻痹、周围神经炎、肌功能障碍,并可引起记忆减退、智能下降及个性改变;几乎每一个吸毒者均有人格障碍,他们性格暴躁、蛮横、撒谎、诡辩,没有责任感。   二、对循环系统的影响   大量注射海洛因可导致体位性低血压,严重者可出现心动过缓、心律失常,甚至可并发感染性心内膜炎而危及生命。静脉注射者,其中不溶性的杂质形成血栓而出现血管栓塞性改变及相应的临床表现。   三、对呼吸系统的影响   海洛因对呼吸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咳嗽和呼吸中枢的抑制,而出现气管、支气管及肺部炎症,严重者可出现急性肺水肿和呼吸停止而死亡。

中国对一名日本籍毒贩执行死刑

中国对一名日本籍毒贩执行死刑

刘平律师 刘平律师 发布时间 0 |

中国对一名日本籍毒贩执行死刑 原标题:日媒:中国对一名日本籍毒贩执行死刑 国际在线专稿:据日本NHK新闻网10月20日报道,中国广东省20日下午对一名40多岁的日本男子执行死刑。日本驻广州领事馆称,这名男子6年前在广东东莞参与贩卖8公斤毒品,前年被审判为死刑。 本月,东莞法院通知日本驻广州领事馆,将于近期执行死刑。日本政府通过驻北京大使馆向中国政府传达称,从国民感情和保护国民的角度“对此高度关心”。 这是自去年6月以来,中国又一次对日本人执行死刑,是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以来的第七人。 报道同时提到,中国对毒品犯罪的惩罚非常重,只要贩卖或运输50克以上的毒品,就有可能被判为死刑。

毒贩用微博微信出售新型毒品,贩毒罪的定罪量刑

毒贩用微博微信出售新型毒品,贩毒罪的定罪量刑

刘平律师 刘平律师 发布时间 0 |

毒贩用微博微信出售新型毒品,贩毒罪的定罪量刑 一、毒贩用微博微信出售新型毒品 据京华时报讯, 通过微博和网络电台传播涉及毒品的信息,吸引大量网友关注,随后开始与有意购买毒品的人私聊。在谈妥价格后,买方通过微信转账付款,供货方则通过快递发货,双方交易无需见面。据悉,以此方式购买毒品的人涉及全国10余个省市,而供货方除了销售大麻外,还提供在欧美较为多见而在国内比较少见的新型毒品“邮票”。“邮票”口含后通常会使人心跳加速、血压升高,并出现急性精神分裂和强烈的幻觉,造成极大的心理落差。口含“邮票”的人会对声音、图像和颜色等产生不同的幻觉,严重的会产生轻生念头,甚至有人跳楼。 二、贩毒罪的定罪量刑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四川破获特大武装贩毒案收缴冰毒及疑似冰毒液体近10公斤

四川破获特大武装贩毒案收缴冰毒及疑似冰毒液体近10公斤

刘平律师 刘平律师 发布时间 0 |

四川破获特大武装贩毒案收缴冰毒及疑似冰毒液体近10公斤 原标题:四川破获特大武装贩毒案 抓捕25人缴获手雷手枪 中新网成都7月4日电 (刘忠俊 张怀安 刘刚)记者4日从四川眉山市彭山区公安分局获悉,该局经过6个多月的慎密侦查,成功端掉成都、双流、新津等地的5个制毒窝点,收缴冰毒及疑似冰毒液体近10公斤,收缴枪支一把,手雷1枚,自制炸弹2个,挡获制毒骨干和贩毒人员25人。 2015年11月,彭山警方在处理一起毒品“零包案”中,发现彭山多名毒贩都是从彭山一张姓男子手中进货。经初步调查,该男子名叫张军(化名),居住在彭山城区一出租屋内,其销售毒品数量巨大,每天平均有30多人从其手中购买冰毒,是当地零散毒贩眼中的“大老板”。 通过摸排调查,警方发现此人每天基本不出门,手下有5、6名马仔,其随身携带有枪支,出租屋内还有手榴弹、炸药等危险物品。 2016年4月4日,眉山市警方根据掌握的线索迅速成立了专案组展开侦查。侦查中发现张军的货源来自成都一名叫做“四哥”的上家,该上家是成都一制毒团伙的领袖人物,其团伙有骨干人员7人,专门有窝点对制毒原料、化学品进行加工,生产冰毒,再卖向各地毒贩。 经过深入调查,警方发现“四哥”等人在成都新津、双流、成华区三处有分工明确的制毒窝点,分别对毒品进行初加工、再加工、精加工,形成了一个有系统、有规模的制毒网络。 2016年6月初,专案组准备收网时,发现“四哥”的制毒窝点开始向南充扩散,其团伙的骨干成员在成都、南充两地走动频繁。随后,成都警方破获的一起毒品案中,牵扯出了“四哥”团伙中的一名“关系人”,这让“四哥”团伙非常紧张,立刻终止了一切毒品活动,专案组“收网”行动也只能暂停。“毒贩就是贪得无厌,虽然收网被延迟,但只要他们‘贪’,就一定能将他们抓获。”彭山区禁毒大队徐队长称。 6月22日,专案组得到线索,“四哥”团伙将在2、3天内进行大批量的制毒活动。23日,专案组调集警力80余人,赶往双流、新津、成华区等地,经过3天3夜蹲守和突击,成功捣毁成都双流、彭镇、新津、花桥、成华区等地的5个制毒窝点,挡获“四哥”团伙骨干人员7人,收缴冰毒及疑似冰毒液体近10公斤,收缴制毒工具和化学原料若干。 “张军反侦察意识特强,他平日不出门,衣食起居都由情人照料,而他家里还有枪和炸药,抓捕行动相当困难。”徐大队长称。 6月27日,张军存“货”用完,上家“四哥”又联系不上,张军急需出门找“货”。专案组跟踪张军出门找“货”的面包车,一路追踪到了成都双流,紧盯张军的面包车。为避免“老狐狸”心生疑惑,专案组在跟踪过程中,不断变换车辆,一直跟踪到了彭山葡萄园观光大道。“观光大道人车较少,专案组决定立刻实施抓捕收网。”徐大队长说。 “停车!停车!”周围突然出现警察,面包车非但没停,反而急速行驶,警察用面包车直接撞去,被撞后面包车原地打转,将其撞进了大道旁的田里,面包车被成功逼停。警察迅速持枪围住面包车,将张军在内的3人成功抓获,现场缴获上膛手枪一把和冰毒100克。随后,警方从张军住所查获手雷1个,自制炸弹2个。 目前,当地警方正在对该起特大武装制贩毒案进行深挖,调查工作也正在紧张进行中

毒品犯罪案件辩护要点精解

毒品犯罪案件辩护要点精解

刘平律师 刘平律师 发布时间 0 |

毒品犯罪案件辩护要点精解 二、辩点整理 毒品犯罪主体 (一)吸毒人员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吸食毒品的行为本身并不构成犯罪,但吸毒人员又很容易在接触毒品的过程中同时触犯其他毒品犯罪。因此,在吸毒人员被指控毒品犯罪的案件中,查清或者辨明吸毒人员的主观目的是辩护律师的工作重点。 1.无罪辩护 (1)证据审查:如果吸毒人员是在购买、运输、存储毒品过程中被抓获的,辩护律师应当查明有无证据证明吸毒人员实施了其他毒品犯罪行为,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的,应当提出无罪的辩护意见。 (2)数量审查:如果吸毒人员在购买、运输、存储毒品过程中被抓获,查获的毒品数量尚未达到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立案标准的,辩护律师也应当提出无罪辩护的意见。 2.罪轻辩护 (1)罪名辩护:吸毒人员在购买、运输、存储毒品过程中被抓获,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吸毒人员实施了其他毒品犯罪行为,但查获的毒品数量大的,却被指控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辩护律师应当提出指控罪名不成立,引向“非法持有毒品罪”,使其获得更轻的刑事处罚。 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为他人代买仅用于吸食的毒品,虽然存在购买毒品的行为,辩护律师也应当提出不应按照贩卖毒品罪论处的辩护意见,如果毒品数量达到了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立案标准,对于托购者和代购者,可以按照非法持有毒品罪论处。 (2)情节辩护:对于以贩养吸的情况,被查获的毒品数量虽然应当认定为其犯罪的数量,但在量刑时,辩护律师应当提出考虑被告人吸食毒品的情节,对被告人酌定从轻处罚。 ◎案例 张某是吸毒人员,自1996年就开始吸食海洛因,1998年曾因吸毒被劳动教养1年。后张某购买海洛因300多克被当场抓获。在庭审过程中,张某坚称此次购买是用于自己吸食。公诉机关认为,从数量上看,300多克海洛因不可能全部用于个人吸食。张某辩称还有一部分是为他人代买的,也只是用于吸食的。辩护律师强调本案中没有证据证明张某有贩卖、运输毒品的目的,法院最终认定张某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二)弱势群体 一些毒品犯罪分子为了逃避打击,组织、利用、教唆、雇佣孕妇、哺乳期妇女、急性传染病人、残疾人或者未成年人等特定人员进行毒品犯罪活动。作为这种被利用、被诱骗甚至被胁迫参与毒品犯罪的特定人员的辩护律师时,可以依据《刑法》《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等相关刑事政策提出对特定人员从宽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强制措施的辩护意见。 1.在定罪和量刑上 在定罪上,首先要考虑被组织、利用、教授、雇佣的人员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在量刑上,如果残疾人属于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如果在审判时属于怀孕的妇女,不应当适用死刑。除此之外,还要考虑这些特定人员是否具有自首、立功、坦白的情节,依法提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辩护意见;还要考虑这些特定人员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是否只是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甚至是被胁迫参加参加犯罪的,提出属于从犯或者胁从犯的辩护意见,争取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结果。 2.在强制措施方面 考虑到这些被组织、利用、教唆、雇佣的孕妇、哺乳期妇女、急性传染病人、残疾人或者未成年人等特定人员可能出现不适宜羁押的特殊情况,依法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在这些人员被羁押时,辩护律师可以根据实际具体情况及时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使其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案例 崔某是一名怀孕5个月的准妈妈,但同时也是一名吸毒人员,为了赚取毒资,崔某按照毒贩郑某的指示在两个月的时间里,先后三次将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共3.69克卖给王某,然后用分得的毒资购买毒品供自己吸食。 本案中,崔某的行为虽然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但辩护律师就崔某孕妇的主体身份,结合其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具有坦白情节、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最终得到法院的支持。 毒品犯罪主观明知 毒品犯罪作为常见的故意犯罪,区分行为人对于毒品在主观方面是否明知,直接关系到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辩护律师而言,如果一个案件中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主观不明知,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是被蒙骗的,就可以提出行为人不具有犯罪的主观故意,可以考虑做无罪辩护。因此,审查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是毒品犯罪中的一个重要辩点。 针对司法实践中一些行为人通常以不知道是毒品为借口实施毒品犯罪,尤其容易发生在走私、买卖、运输、持有等犯罪中,为了规范和打击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分别于2007年12月18日发布了《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2009年6月23日发布了《办理制毒物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分别就走私、贩卖、运输、非法持有毒品和走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犯罪案件中的“主观明知”进行了认定,为了从源头上打击、遏制毒品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12年6月18日还专门针对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发布了《关于办理走私、非法买卖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这些意见明确了只要具有规定情形之一的,就可以推断或者认定行为人属于“应当知道”或者具有“主观明知”: 1.“走私、贩卖、运输、非法持有毒品”的情形 (1)执法人员在口岸、机场、车站、港口和其他检查站点检查时,要求行为人申报为他人携带的物品和其他疑似毒品物,并告知其法律责任,而行为人未如实申报,在其携带的物品中查获毒品的; (2)以伪报、藏匿、伪装等蒙蔽手段,逃避海关、边防等检查,在其携带、运输、邮寄的物品中查获毒品的; (3)执法人员检查时,有逃跑、丢弃携带物品或者逃避、抗拒检查等行为,在其携带或者丢弃的物品中查获毒品的; (4)体内或者贴身隐秘处藏匿毒品的; (5)为获取不同寻常的高额、不等值报酬为他人携带、运输物品,从中查获毒品的; (6)采用高度隐蔽的方式携带、运输物品,从中查获毒品的; (7)采用高度隐蔽的方式交接物品,明显违背合法物品惯常交接方式,从中查获毒品的; (8)行程路线故意绕开检查站点,在其携带、运输的物品中查获毒品的; (9)以虚假身份或者地址办理托运手续,在其托运的物品中查获毒品的; (10)有其他证据足以认定行为人应当知道的。 2.“走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的情形 (1)改变产品形状、包装或者使用虚假标签、商标等产品标志的; (2)以藏匿、夹带或者其他隐蔽方式运输、携带易制毒化学品逃避检查的; (3)抗拒检查或者在检查时丢弃货物逃跑的; (4)以伪报、藏匿、伪装等蒙蔽手段逃避海关、边防等检查的; (5)选择不设海关或者边防检查站的路段绕行出入境的; (6)以虚假身份、地址办理托运、邮寄手续的; (7)以其他方法隐瞒真相,逃避对易制毒化学品依法监管的。 3.“走私、非法买卖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情形 (1)购买、销售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价格是否明显高于市场交易价格; (2)是否采用虚假信息、隐蔽手段运输、寄递、存储麻黄碱类复方制剂; (3)是否采用伪报、伪装、藏匿或者绕行进出境等手段逃避海关、边防等检查; (4)提供相关帮助行为获得的报酬是否合理; (5)此前是否实施过同类违法犯罪行为; (6)其他相关因素。 在代理毒品犯罪案件中,公诉机关以具有上述情形之一认定被告人主观明知时,辩护律师应当注意被告人是否对发生的情形作出过“解释”,作出解释的,解释是否“合理”;还要注意审查是否存在证据证明被告人确属被他人蒙骗。如果被告人能够作出合理解释,也有证据证明确属被蒙骗,辩护律师应当及时提出被告人主观上不具有明知的故意,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 ◎案例 […]

毒贩网购冰毒原料自制毒品广东缴毒1吨市值近10亿元

毒贩网购冰毒原料自制毒品广东缴毒1吨市值近10亿元

刘平律师 刘平律师 发布时间 0 |

毒贩网购冰毒原料自制毒品广东缴毒1吨市值近10亿元 顺德警方破获近年广东涉案毒品数量最多、市值最大的一宗跨国跨境毒品犯罪案 昨日在顺德乐从公安分局停车场,一辆蓝色宾利轿车格外醒目,旁边的奔驰、宝马等14辆车围成一排。这些“豪车”,是“12·29”特大跨国制贩毒团伙案被查获的涉案车辆。公安局楼上展示的毒品更令人触目惊心:900多公斤的冰毒、麻果、摇头丸,制毒原材料则超过3吨! 作为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经省公安厅禁毒局、佛山市公安局统一指挥,在广州、深圳、东莞、惠州、清远、贵阳市公安机关大力配合下,顺德警方经过两个多月连续奋战成功破获了这宗特大跨国跨境走私、贩卖毒品案件,打掉4个制贩毒团伙,捣毁2个制毒工场、3个存放毒品仓库,29名嫌疑人落网。经公安部门初步估算,缴获的毒品市值接近10亿元,是近年广东破获的涉案毒品数量最多、市值最大的一宗跨国跨境毒品犯罪案件。 物流抽检 “名表”包装内藏玄机 捣毁这个特大制贩毒网络,竟因一次物流企业司空见惯的抽检。 去年12月29日,顺德一家货运公司接到一批货物,寄货人委托该公司将货物运至国外。该公司员工对这批包装箱上印有“某钟表”的货物进行抽检时却发现了异常:每个包装箱内装有24个手表盒,而每个盒内放有一只冒牌的CK、欧米茄、天梭、百达翡丽、劳力士等名表,虽然包装看上去十分普通,但手表盒内部似乎有些异样。工作人员进一步检查时发现,手表盒果然内藏玄机。在其面盖和底盖处均设有一个夹层,每个夹层内藏有一包包毒品。 接警后,顺德公安赶到现场,在该货运公司仓库内起获藏有毒品的货物88箱。经拆箱清点,在该批货物内共有冰毒、摇头丸等约660斤。 循线追踪 捣毁制毒工场 鉴于案情重大,顺德警方迅速成立“12·29特大走私毒品案”专案组,同时将情况上报市局禁毒支队和省公安厅禁毒局。与此同时,专案组立即从货物来源入手,对涉案物流公司、货运司机、货物寄出人等进行深入排查,发现香港人罗某远有重大作案嫌疑。 去年12月30日,专案组相继在深圳、惠州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罗某远、赖某远等5人,并在深圳市宝安区一仓库内查获冰毒120多公斤、伪装用的手表、手表盒、包装纸箱等一批。经查,从2015年8月开始,赖某远就伙同一名香港人合谋走私贩卖毒品,并由罗某远等人在深圳进行分拆,将毒品夹藏在钟表包装盒中,通过物流公司贩卖到国外。 顺藤摸瓜 捣毁制贩毒网络 仓库里这么多毒品是谁提供的,又怎样运到深圳呢? 在排查深圳藏毒仓库周边视频监控后,专案组发现一辆小汽车经常出没在仓库附近,形迹可疑。经过进一步分析,另一伙制贩毒团伙浮出水面。 2016年1月11日、13日,在当地警方及相关部门配合下,专案组分别在广州番禺、深圳、东莞等地抓获罗某骏、李某芬、李某洪3名制贩毒犯罪嫌疑人,捣毁一个位于番禺白岗的毒品仓库,当场缴获冰毒300多斤。1月14日凌晨,专案组民警又在东莞抓获陈某梅等7名嫌疑人,缴获冰毒约52斤;制造冰毒、摇头丸的液体原材料18桶共约1200斤。与此同时,专案组成员对嫌疑人李某洪在广州增槎路附近一处物流货场进行毒品原材料交接的线索进行深入分析,成功排查出另一独立的制贩毒集团。 1月23日晚,专案组分别在广州、清远抓获犯罪嫌疑人卢某昌、叶某辉、蓝某明、香某丰、田某泉等5人,捣毁位于清远市的制毒工场,缴获摇头丸制毒原料及制毒工具一大批。 通过对抓获的卢某昌制贩毒团伙进行审查,犯罪嫌疑人交代1月23日当天运送毒品的车辆是一辆粤B的五菱小车,该车是由一名嫌疑人从深圳开到广州后交给叶某辉等人到清远运送毒品原材料的。1月29日晚,专案组根据前期线索,在广州、深圳同时收网,一举捣毁了位于广州天河区W酒店、越秀区桂花岗南一街某藏毒窝点,缴获大量毒品摇头丸及冰毒半成品,分别抓获了刘某烨、吴某兴、黄某建、梁某钢等四人,捣毁位于深圳龙岗区振业上观及龙岗区恋珠东一巷制毒工场各一个,缴获摇头丸半成品2公斤、大麻1斤、制毒原料60多公斤以及制毒工具一大批,缴获作案车辆3辆。 至此,“12·29”特大跨国跨境制贩毒团伙案共打掉赖某远、罗某骏、卢某昌、刘某烨等四个制贩毒团伙。 办案民警介绍,四个团伙之间相对固定独立,不同团伙之间有的甚至不知道另一团伙的存在,但每个团伙之间的组织分工却相当明确且环环相扣。 卢某昌团伙 负责接收制毒原材料、制成毒品半成品。 刘某烨团伙 负责加工毒品半成品的最后工序,最终制成毒品贩卖。 罗某骏团伙 负责接收、发送和储存毒品。 赖某远团伙 负责分拆包装毒品 及运送物流发货。 聚焦:贩毒网分工严密 警方称,此次打掉的制贩毒集团,是近年来少见拥有各自独立分工且环环相扣的制贩毒网络。 据警方调查,这张制贩毒网络最终毒品销往的方向主要是东南亚。涉案人员构成复杂,除来自香港和内地外,不乏外籍人士。而他们制作毒品的原材料,居然主要来自网购,通过购买各种化工原料自己配比与合成。因为进行毒品的制作需要一定程度的专业知识,在抓获嫌疑人中就出现了在英国留学专门学习化工知识的“专业人才”。警方介绍,有“专业人才”的参与,此次缴获的毒品纯度较高。 制贩毒品的暴利自然是让这些人铤而走险的原因。据介绍,在购买来相对廉价的化工原料合成出毒品成品后,按照现在的“市价”,在源头阶段一公斤毒品的价格2万元,而到达销售终端一公斤的价格将达到百万元。 此次查获的制贩毒工厂和仓库均不在顺德,能够在顺德发现线索并一举端掉整个贩毒网络,主要因为物流企业对于运送货品的抽检。珠三角物流发达,相关行业企业众多,警方提醒物流企业需严格执行有关物流运输抽检的规章制度,避免因一时不慎给犯罪分子提供可乘之机。

My title